2018-12-06 15: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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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業余電臺是指業余無線電愛好者個人設置,并由其本人使用,進行自我訓練,互相通信和技術研究的無線電臺。設置、使用個人業余電臺。應遵守《個人業余無線電臺管理暫行辦法》各項規定
根據《暫行辦法》,設置個人業余電臺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年滿18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收發信15周歲以上),并為中國無線電運動協會會員
(二)具有《中國人民共和國業余無線電臺操作證書》
(三)本人擁有符合《無線電發射的標識及必要帶寬的確定》、《無線電發射機雜散發射功率電平的限值和測量方法》和《發射機頻率容限》等國家標準的無線電收、發信設備、
(四)工作環境安全可靠,有必要的管理措施
(五)熟悉并遵守國際、國內有關業余電臺管理方面的規定
申請設置個人業余電臺應參照以下步驟進行:
(一)申請加入中國無線電運動協會
(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業余電臺操作證書》
(三)向無線電運動協會遞交《設置個人業余電臺申請表》
(四)將經過無線電運動協會審核后的設臺申請表交至當地無線電管理機構,由無線電管理機構對發信設備進行檢測,審核批準并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臺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