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9 10: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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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率申請資料:
1.使用無線電頻率的書面申請;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3.無線電頻率申請表;
4.依法使用無線電頻率的承諾書;
5.申請人基本情況,包括開展相關無線電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能和管理措施等;
6.擬開展的無線電業務的情況說明,包括功能、用途、通信范圍(距離)、服務對象和預測規模以及建設計劃等;
7.技術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擬采用的通信技術體制和標準、系統配置情況、擬使用系統(設備)的頻率特性、頻率選用(組網)方案、頻率使用率(包括頻段占用度、年時間占用度、區域覆蓋率以及用戶承載率(用戶規模))、主要使用區域的電波傳播環境、干擾保護和控制措施,以及運行維護措施等;
8.無線電頻率使用區域電磁環境符合要求的報告;對于重要業務無線電頻率、無線電通信網頻率、電磁環境保護區內使用無線電頻率申請,需提交由國家質量計量認證機構出具的電磁環境測試及干擾分析報告;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無線電頻率擬用于開展的有關無線電業務,依法需要取得有關部門批準的,還應當提供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不設置中繼臺的超短波手持對講系統申請頻率時,僅提供以上1、2、3、4項材料。
頻率許可后,進行臺站申請。